增值稅是一種適用於創造增值的間接稅。只有註冊為增值稅納稅人的納稅人才有權享受增值稅抵扣。納稅人只有在登記為增值稅納稅人後用於應稅交易的範圍內,才有權對取得(進口)的貨物和服務徵收進項稅額。
我們的服務:
- 我們準備必要的文件,以便向公司授予增值稅代碼;
- 我們在立陶宛共和國社會保障和勞工部下屬的國家稅務局和國家社會保險基金委員會代表我們的客戶。
- 我們在整個過程中諮詢我們的客戶。
價格:
100 歐元
持續時間:
增值稅代碼應在 7 個工作日內授予。
在這些情況下,必須註冊為增值稅納稅人:
- 立陶宛自然人(法人)、投資基金在該國境內提供商品和/或服務,此類經濟活動每年(過去12年)的對價總額超過45,000歐元。
- 外國人士自在立陶宛開展業務活動之日起在立陶宛提供商品或服務,即不考慮為立陶宛共和國設立的 45,000 歐元門檻。
- 立陶宛共和國和外國的人在立陶宛從其他歐盟成員國購買貨物(新車或應稅貨物除外),其價值在日曆年中超過 14,000 歐元。
- 外國人員向立陶宛供應和運輸貨物,其日曆年價值超過 125,000 立陶宛。
自願註冊為增值稅納稅人:
在該國境內提供商品和/或服務的人,過去 12 個月此類活動的總對價低於 45,000 歐元,或開始其業務活動的人,以及在該國境外開展業務活動的人如果可以扣除用於此類活動的商品和/或服務的進項/或進口增值稅,則可以自願註冊為增值稅納稅人。